【原创】【欧风】Autre Moitié/另一半

  流落街头的第三天早上,他想他或许该偷个面包。

  街对面的那家面包店,看起来就很好下手。他透过玻璃橱窗看见里面有好几个人坐在桌前吃早餐,或者在橱柜间流连,虽不算是人满为患,但也应该能差不多遮蔽住他的身形。他可以拿起一个香香软软的小圆面包,或者一个被透明塑料纸小心翼翼包起来的奶油水果挞,借着橱柜和人群的掩护飞快地塞进他的大衣口袋,再慢慢悠悠地转个几十秒,然后装作不感兴趣的样子走出面包店,回到街这边的角落里再把他的战利品拿出来享用。

  听起来像个完美的计划——甚至不需要动用他藏在内袋里为数不多的现金。如果用现金的话就一点也不像是在流浪了。流浪汉们合该掏垃圾桶,偷东西,向路人摇尾乞怜,吃免费的食物,去收容所抢床位;而不是用钱买冒着热气的鸡蛋三明治,穿得体的衣服、开保时捷去曼哈顿上城的医院上班,拿丰厚的薪水。——不,他不要那样的生活。那种井井有条却无趣的生活已经被他抛在身后了。如今他在流浪。

  流浪。

  他一边品味着这个字眼,一边等着对面的红灯过去,然后缓缓站起身来,离开自己栖身的角落(旧夹克铺在地上,压缩饼干的碎块卡在褶皱里,周围散落着食物包装袋和几个烟蒂),向街对面踱去。他袖着手、缩着脖子,随着人流从停在道路一边的几列车队前穿过去,想他这副样子是不是显得太心虚了点,或许该昂首阔步比较好?

  像是应了他的担忧一般,警笛声忽然在右方道路的某处想起,由远及近。他打了个哆嗦,涌入脑海的第一个想法是:条子来抓他了。他们一定是已经知晓了他的计划,未雨绸缪地冲他来了。

  随后他才意识到这想法多么荒谬。为了进一步验证这种荒谬,他低下头来,试图扯起嘴角——这一点倒是成功了,可是他低着头,抬着嘴角,感觉并没有在笑。只是嘴角抬着,没笑。

  他鼓起勇气,做了自己一直以来想做的,摆脱了那种循规蹈矩、令人生厌的生活,来体验他所想往的“自由”。可是从他三天前一头冲出办公室的门到现在,都没有觉得想笑。

  他内心叹息着,脸上挂着一副笑的面具,一抬眼,发现自己已经站定在了面包店门外。透过玻璃橱窗,他看得见狭小的店面里人来人往。橱窗上贴着三个法语单词:Tous Les Jours。

  “每一天”。

  他站在那儿,生平第一回思考起为什么这家连锁店要叫做“每一天”。每一天,干什么?来买面包?不会吃腻吗?又生平第一回想着,法语中的“每一天”有三个单词,比英语多两个,念起来好像也显得更长。尤其是小舌音R,他高中四年级上法语课时总是习惯性地用英语发音,等他好不容易改掉了这个毛病,高中也快毕业了。法语成绩是B+,他成绩单上除了体育课以外唯一一个没拿A的。

  他站在那儿,又拾起了那会儿常做的一项闲暇时用来自娱自乐的游戏:随便找一个英文单词,用法语发音默念出来。比如他自己的名字,奥斯顿•拉塞尔,发音就近似于“阿勒斯通•休塞勒”;再比如“哈利•波特”,听起来就像“阿黑•珀忒”。这些曾经让他不止一次神经质地笑出声来的古怪发音如今却魅力全失,这些词语在他舌尖上翻滚了许多遍,他都想不起来当初为什么会觉得它们很好笑。

  他站在那儿,回忆起他的一个法国朋友,长着他见过的最像鹰钩的鹰钩鼻,双眼总是瞪得大大的,仿佛时刻都在跟人玩“谁先眨眼谁就输”的游戏;还有他的一个病人,是个尤其爱笑的法国姑娘,有着和他一样的金发和浅蓝色眼睛。他该记得她的名字的,可是他忘记了,这让他有点愧疚。毕竟他们曾交往过一段时间,当然啦,是私下里,瞒着他所有的同事和家人。谁也不会觉得心理医生和精神病人恋爱是件值得祝贺的事情,甚至还有点儿见不得人。

  他站在那儿,就连脑海里重播着的,和那位法国姑娘的一夜欢好都无法让他感到一丝一毫的愉悦。那时候的快感仿佛是假的,是属于另一个人的。这世界上其他角落里,可能有着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奥斯顿•拉塞尔,上帝将名为“快乐”、“喜悦”、“幸福”、“激情”的情绪分配给了他们,独独忘了他一个。就像忘记发小舌音R,忘记为什么会觉得法语口音好笑,忘记一个女孩的名字一样,忘记了他也需要好情绪。

  大概就算他再冒一百个险,也都没什么意思。他会在走进面包店里、一点一点接近自己的目标时,感觉到心脏在胸腔里撞击得格外狠,也会有冷汗从他的额头上渗出来,让他的头发更加油腻;而等他真的怀揣一个小圆面包或一个奶油水果挞安然地再次穿过马路时,心跳会慢慢平复下来,却并不能感觉到如释重负,也无法获得小偷小摸得逞的满足感。再走远一点也是一样的,他会冷,会饿,会害怕,会觉得地上的爬虫很恶心,会想念床铺和热水澡,会觉得这么点距离还远远不够,但不会觉得自由或轻松或新奇。情感本有两面性,坏的那一面像头发里的口香糖一样黏着他,好的那一面则化作灰尘,不知道落到哪里去了。

  尽管如此,他摸着自己空荡荡的胃部,还是推开了玻璃门,走进店里。

  在伸手拿起一个蛋糕卷之前,他掏出衣袋里的零钱,数出差不多十美元。付钱的时候,他把几张皱皱巴巴的纸币和硬币堆上了柜台。店员看也没看他一眼,用指尖把钱币理平整,打开收银机,很快奉还了另一堆一分钱硬币。他接过来,把它们一股脑儿扔进装小费的透明罐子里。听见叮叮当当的响动,店员终于抬起头看了他一眼。他想习惯性地递过去一个温暖的微笑,就像他从前外出吃饭递给侍者丰厚小费时所做的一样;可是他意识到,第一,这么点钱实在没什么好让人感激的,第二,他八成会笑得很难看。

  于是他转身走开了,就像任何一个在想象中的鄙夷目光下仓皇逃离的流浪汉那样。

  他穿过街去,在被自己用夹克占据的角落里一口一口地吃掉蛋糕卷。味同嚼蜡。他忽地想不起三天前他到底缘何突然出走。他究竟在逃避些什么,又想要找寻些什么?这个问题的答案和那个名字以及好情绪一起,被丢在了哪里。

  被丢在了哪里呢?

  入睡之前,他想起不知名的法国姑娘趴在他身上,呼出的热气像是眼泪,沾湿了他的耳畔,伴随着细碎的、泡沫一般的笑语。

  

  “Tu es mon autre moitié.”

  

  流落街头的第三天晚上,比阿特丽斯做了一个梦。

  奇怪的是,甫一醒来,她就把梦里的情形忘了个七七八八。

  比阿特丽斯自认不是什么想象力丰富的人,但她清楚得很,自己的梦绝不可能这么简单。可再怎么回想,都只记得一个人的脸,和一句话。反反复复,反反复复。

  她站起身来活动手脚,一边拍身上的灰,一边摸着空荡荡的肚子考虑晚饭怎么解决。衣袋里还剩下二十多美元,买个面包薯片什么的足够了。

  街对面刚好闪起绿灯。比阿特丽斯拾起地上的外套,抖掉饼干屑和烟头,披在身上过了马路。

  路的这一边恰好有家名为Tous Les Jours的甜品店。这三个法语单词令她感到亲切,里边温暖的灯光更仿佛是寒冬里闪现的火炉和圣诞树,卖火柴的女孩比阿特丽斯向着它伸出手去,推开玻璃门。

  那一刹那功夫恰好够她瞥一眼自己映射在玻璃上的脸。

  才不过三天,她的金发就已纠结成团。脸上也脏兮兮的,模糊地映在透明玻璃上,甚至辨不出男女,看得最清晰的是咧开的嘴里露出的一排白牙。

  夜晚的风被她带进甜品店里。现在没多少人,玻璃橱柜里摆放的各色糕点却还有不少。想到可以自由地在橱柜间穿梭挑选,她不禁有点高兴。

  可是她才走了两步,就一眼相中被装在塑料盒里的奶油蛋糕卷。假象中的甜味儿在她嘴里蔓延,她咬着嘴唇微笑,像捧着一个脆弱的小狗崽一样捧着塑料盒,向收银台走去。

  那个店员看她的眼神不大对劲儿,扬着眉毛,眼里含着不知是惊讶还是嘲讽的神色。比阿特丽斯低下头看了看自己满是尘土、边缘都被磨白了的衣裤,忽地玩心大起。

  她抛给店员一个嘴角咧到耳根、露出两排牙齿的笑容,然后转过身去,把蛋糕卷丢回柜子里。而在对方视线死角的地方,她拉开橱柜下层的玻璃挡板,将一只手伸了进去;慢悠悠从后门踱出这家倒霉甜品店的时候,她的大衣口袋里被一个小圆面包和一个奶油水果挞塞得满满的。

  比阿特丽斯快乐得快要起飞了。

  马路对面,她方才睡在那里、还做了个梦的角落已经被另一个人占据了。那人和她一样的头发凌乱、衣衫破败,指甲缝里满是泥污。她同他并肩坐下,友好地把口袋里的水果挞递过去,说了句:“你好啊先生,今天怎么样?”

  对方抬起埋在双膝里的脑袋,比阿特丽斯这下看出这是个姑娘了。她大概跟她一边儿大。女孩儿转动着浅蓝色的双眼,指了指自己的喉咙,摆了摆手,冲她露出一个歉意的微笑,也并没有接过她递过来的食物。

  比阿特丽斯满不在乎地撕开包装自己吃了起来。“你在外边多久了?我是第三天。”

  女孩儿举起三根手指,比阿特丽斯挑起眉毛。

  “你也是三天?……三十天?三个月?”

  她摇摇头,不置可否地笑着。比阿特丽斯耸耸肩,道:“我是从医院里跑出来的。精神病院。”

  女孩儿并没有露出惊讶的神色。

  “为什么跑我也记不清了,可能因为我是个疯子吧。”她咯咯笑起来,没头没脑地又加了一句。“我来自巴黎。”

  “你知道吗?我讨厌纽约,真的讨厌。我前两年来的,过来读大学,我爸也跟着一起。结果我才待了几个月就进医院了,我爸也抑郁得不行。这肯定不是没有原因的。”每多说一句,比阿特丽斯心底的快乐就多一分。于是她滔滔不绝,仿佛吸食毒品般不可自拔。“我的主治医生就是个土生土长的纽约人。他好像从来不笑,和我做爱的时候也不。他懂一点法语,”她仰靠在砖墙上,想像自己躺在床上。“可是我对他说的唯一一句法语,他没有听懂,或者根本就是装作听不懂。

  “‘Tu es mon autre moitié.’

  “你是我的另一半。Tu, es. 你是。Mon. 我的。Autre moitié. 另一半。”她像教小孩似的一字一句讲给她听,问道:“你听得懂吗?”

  “好笑吧?我连他的名字都不记得了,却能说出他是我的另一半这种话。大概就是当时头脑发热随口一说吧,也不知道为什么到现在还记着。

  “对了,你呢?你来自哪里?”

  女孩儿笑。

  比阿特丽斯也笑。她转向人群和车流,大声说道:“你们呢?你们来自哪里?”

  也许是她的声音太响亮,笑容太灿烂,那一瞬间,从纽约曼哈顿中城西三十二街正中间路过的行人,无论他们来自洛杉矶、阿拉斯加、还是奥兰多,佛罗伦萨、瓦伦西亚、还是香港,全部都朝她的方向看过来。世界仿佛安静了半秒钟,然后又恢复原本的喧嚣。

  比阿特丽斯再一次越过攒动的人头,看见对面的店员在跟一个保安装束的人交谈,正朝她的方向指过来。她一跃而起,一边把剩下的水果挞塞进嘴里,一边把面包丢给地上的女孩。“忘跟你说了,这些是我偷的,他们要来抓我了。这个给你,谢谢你陪我聊天。回见。”

  她的语速快得带出了法语口音,每一个结尾的T和S都吞音,每一个TH都不咬舌,每一个R都发浊音。

  比阿特丽斯大笑着、拎着夹克衫转过西三十二街和第五大道交叉的转角逃走时,想起了自己的故乡,蜗牛壳形状的巴黎。二十个区从中心到外围依次排列,圆圆润润。那才是一个城市该有的样子,不像纽约城,跟个xy坐标轴似的,古板,没创意。

  她愈思念家乡,就愈开心。风刮得她脸颊生疼,又或者是因为笑得太厉害了而笑肌发酸。

  就像个驰骋马背的田纳西牛仔,比阿特丽斯飘散着头发和笑声冲过灯光灿烂的曼哈顿。她丝毫也懒得去思考那些她没流出来的眼泪和涌现不出的悲伤,到底都去了哪里,又或者被谁夺去了。




La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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